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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公开宣判11.7打砸烧案

来源:新浪网 点击: 更新:2007-8-10 16:37:39

  国际在线消息 (记者周平 郑轶 广安台 苏坤明 廖小兵 江戈): 昨天,在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文体广场举行的公捕公判大会上,广安区人民法院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叶利华、石县琴等11名不法分子公开宣判,对这11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的实刑判决,至此,一起轰动全国的”11.7”打砸烧案件有了法律结果。

  医患引起案发

  2006年11月7日,因一幼童误服农药中毒在广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引发医患纠纷。11月10日,数千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在该院门口,11月10日晚事态进一步恶化。一些犯罪分子趁机在广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无理取闹、起哄闹事,对市第二人民医院、交警一大队设施进行打砸,对执勤武警、民警进行辱骂、殴打,并放火烧毁警车,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及恶劣社会的影响。案发后,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公检法司力量作疏散工作,由于措施得当,很快平息了骚乱。之后,根据市委会议精神,广安警方加大追查力度,决定将带头闹事的数十名不法分子绳之以法。广安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帮助固定完善证据,加快了办案进程。

  精心应对公诉

  今年3月23日,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叶利华、石县琴等11名骨干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广安区法院很快发出受案通知书,为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区检察院赓即成立了以分管副检察长欧从众为组长、公诉科长为成员的公诉团,精心组织出庭预案,使每一组证据都层次分明,逻辑严密,欧检对公诉意见书的制作很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精心修改和完善。由于这次11.7案件影响巨大,广安区人民检察院还专门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公诉团应用多媒体举证,公诉团夜以继日,三易其稿,将案件涉及的证据中的文字、图片、同步录音录像等相关资料制作成幻灯片和光盘等多媒体视听资料,使整个公诉工作谨严有序,为法庭胜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公判震慑威力

  在庭审上,公诉团通过大量的相关举证,播放大量的视听资料,被告人面对这大量的证据,11名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

  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11名被告人在广安市第二人民

医院医患纠纷中,为显示个人威风,寻求精神刺激,竟漠视国家法纪,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听信谣言,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其行为对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起了一定的作用,妨害了国家机关依法对社会实行的管理活动,且情节严重,给社会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着广安的改革发展大局,损害了小平故里的良好形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11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区委政法委会议精神,为震慑犯罪、维护广安的和谐稳定,广安区人民法院对这11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对11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半年月至2年半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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