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夏剑 实习生 张高峰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如果不是因卷入知情人举报的一起非法经营烟草的小案,曾是铁路民警的高红彬现在或许还在养病。他说,因为颈椎病,在过去两三年间到单位真正上班的时间大概只有1个月左右。
昨天上午,身着囚服的高红彬出现在下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上,公诉机关指控其无证买卖烟草、个人涉嫌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99.961万元,一起受审的还有同案另外3名被告人。
非法经营烟草案
牵出铁路民警
41岁的高红彬是今年2月7日被下城警方带走的,之前他的身份是一名从警10多年的铁路民警。
在高红彬被抓获的三个多月前,也就是2006年11月2日,杭州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非法经营案。
执法人员在高红彬妻子所开办货运公司租用的杨家村46号仓库内,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各类香烟。两名涉案人员均为高红彬妻子公司的员工顾兆荣(高荣彬妻子的舅舅)、赵明春。香烟经鉴定都是真品,但由于在场人员无法说明其来源和进货渠道,该案随后被移送下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
在案发的第二天,经营烟草零售的个体老板吴某向警方投案自首,他是与高红彬交往多年的朋友,在11月2日查获的这起案件中,吴某曾支付15万元从顾兆荣手里购进无进货来源的同批香烟。
警方调查过程中,所有的矛头都指向高红彬。
账户内上千万元
资金异常流动
在以高红彬名字开户的一张交通
银行卡内,仅在2004年2月到2005年4月间,就有一个叫杨海泉的江苏人打入48笔资金,总计高达1069万多元。
杨海泉在江苏吴江市盛泽镇分别经营着一家烟杂店和一家有烟草零售资格的超市。据杨海泉事后交代,称打入高红彬账户的资金除了3笔43万元是给高红彬的借款之外,其余都是购烟款。
杨海泉说,他与高红彬只见过一面,随后香烟交易基本没断过。一般情况是,顾兆荣(有时和赵明春一起)将香烟运到江苏吴江盛泽镇固定的接货地点,杨海泉派人接到货后,再将烟款打入高红彬的帐户。
案发前的最后两次交易时间为2006年6月19日和9月1日,杨海泉分别将22.757万、 10.89万元的货款打入了顾兆荣的银行账户。
庭上嫌疑人
互相推托责任
公诉机关在庭上出示了大量的手机通话记录和证人证言,以证明高红彬对非法经营一直在幕后操纵。
“我没有接触过香烟生意,也没有非法经营香烟。”高红彬昨天在庭上辩解说,他知道顾兆荣有时在做香烟买卖,由于是亲戚关系,加上自己有人脉,经常帮助顾兆荣介绍些下家,杨海泉就是其中之一。高红彬坚称自己只是出于“帮忙”,没有真正参与非法经营之中,也并不知道所办的交通银行卡内有这么大的资金往来。
“我只做过3次,其他的不知道。”涉案金额高达1078万余元的顾兆荣同样对检方的大部分指控予以否认。顾兆荣承认,他所经手的香烟都是通过广州的上家运过来的。
庭审从昨天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半,中途只有短暂休息。由于控辩双方各执一词,审判长表示将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材料择日对此案宣判。
“高红彬从警多年,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参与公诉的一名检察官说,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很难查清高红彬与顾兆荣在这起非法经营案中究竟牟利多少,但根据我国法律,非法经营罪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上就属情节特别严重,量刑最高期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