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克元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为了赌博和归还赌债,原上海盛纪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伟明在近两年的时间内挪用公款近500万元。近日,李被闵行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李伟明在担任盛纪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挪用公款用于个人赌博。2005年10月至2007年5月期间,李伟明先后10次以个人借款为名,挪用本单位公款312万元供个人用于赌博。李在同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采用私自截留及套现的方法,先后两次挪用本单位公款165万元归个人用于赌博。李又以出借资金为名,先后两次挪用本单位公款20万元,用于归还赌博中产生的欠款。李伟明被免去盛纪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将所挪用的部分公款归还盛纪公司。
今年6月1日,李伟明在区纪委找其谈话时,主动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李伟明有自首和认罪悔罪情节,且已退出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