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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县小学教师3年强奸16名幼女被判死刑

来源:新浪网 点击: 更新:2008-2-20 14:59:21

  本网讯(记者 黄金华)一位人民教师,竟然对自己的学生以“会变聪明,成绩要好些”为幌子,对自己所教的16名幼女学生实施奸淫,并对7名儿童进行猥亵。18日,记者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这名禽兽不如的教师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6名学生惨遭老师奸淫

  据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周成春(曾用名:李明志),中专文化,案发前系重庆市开县某小学的教师。

  2001年至2004年5月,周成春即担任开县某小学2005级某班语文课老师兼班主任。在此期间,周成春以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教授书法、补习功课为名,在教室讲台、自家书房及寝室内,采取诱骗手段,多次与自己所教班级学生张某某、李某等16名幼女发生性行为。

  同时,周成春还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地点,对该班女学生江某、蒋某等7名儿童采用抚摸胸部等手段多次进行猥亵。

  据周成春交待称,为让学生配合,以满足自己的淫欲,他均向这些无知的女孩谎称“这样会变聪明,学习成绩要好些”。

  色魔老师曾潜逃外地三年

  据有关人士称,从周成春外表看,他显得温文尔雅,很难将其与色魔教师联系在一起。这为掩盖周成春的罪行起到了一定作用,也是其罪行迟迟未被发现的原因之一。据知情人士称,周成春“翻船”是迟早的事。因在数年前,周成春也因犯类似的“毛病”,曾受到相关部门处分过。

  2004年5月,一名受害学生的家长偶然从一消息灵通人士口中得知,周涉嫌侮辱女生。随后,该家长又向女儿求证并得到证实,遂向开县警方报案。同月7日,被告人周成春所在学校负责人接到群众关于周成春的匿名电话举报。与此同时,周成春为逃避法律的制裁,潜逃外地。

  3年后,即2007年7月20日,周成春在上海市浦东被抓获归案。

  禽兽教师犯两罪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周成春利用教师身份,以批改作业、讲解习题和补习课程为幌子,奸淫和猥亵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法院同时认为,周成春强奸和猥亵班上不满14周岁的幼女,人数多、次数多,持续时间长达3年之久。周成春情节更为恶劣的是,他不仅在家中奸淫幼女学生,而且还在上课期间,在教室讲台实施性侵犯行为,其行为不仅给被害人的身心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也给班上其他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故其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

  综上,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成春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周成春对此判决结果不服,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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