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首页 | 本地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法制 | 真情 | 奇闻 | 财经 | 体育 | 军事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快讯 >> 法制 >> 正文
站 内 广 告
热 门 分 类
固顶快讯 2006两岸祭孔大典
固顶快讯 济宁市市中区首届邻居节启
普通快讯 重庆开县小学教师3年强奸1
推荐快讯 中钢拟在山东嘉祥建多晶硅
普通快讯 14岁少女成色情按摩店领班
推荐快讯 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要分两
推荐快讯 2007中国(曲阜)国际孔子
推荐快讯 2007公祭孔子大典隆重举行
推荐快讯 国际孔子文化节开幕式 国风
推荐快讯 运河之都戏曲展演济阳专场
推 荐 导 读
推荐快讯 济宁市将举办大型公益集体
推荐快讯 济宁今年9.4亿元投向港航建
推荐快讯 山东邹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
推荐快讯 山东嘉祥系列安民富民措施
推荐快讯 济宁今年将重点解决住房保
推荐快讯 山东嘉祥药品监管天天“3&
推荐快讯 山东汶上县汶上镇75万元奖
推荐快讯 济宁市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
推荐快讯 山东嘉祥排查药品市场安全
推荐快讯 济宁3•15大集吸引两千

河南淅川拐卖儿童案2名主犯被判死刑

来源:新浪网 点击: 更新:2008-3-19 11:28:51
河南淅川拐卖儿童案2名主犯被判死刑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4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关注的淅川“12·24”拐卖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叶晓林、叶增喜两兄弟被判处死刑,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十三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被告人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该县老城镇、上集镇、城关镇、金河镇和西峡县丁河镇在外玩耍的9名2岁多至7岁不等的男孩骗走,送给其兄叶增喜联系买主,叶增喜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明知叶晓林、叶增喜拐卖儿童,而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被告人曹江所、卢振新、秦云荣等人分别以12000至33000元的价格将小孩卖到新乡、山东东明县,叶晓林、叶增喜等人将赃款挥霍。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伙同卢振新、叶欣帆、李亚琳、秦云荣、曹江所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且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多达九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被告人卢振新明知他人拐卖儿童,而积极介绍,参与拐卖儿童五人。被告人叶欣帆、李亚琳明知他人拐卖儿童,而为他人拐卖儿童犯罪提供中转、接送、看护等帮助行为。被告人秦云荣、曹江所各参与介绍拐卖儿童一人。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法予以严惩。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虽认罪态度较好,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予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振新、叶欣帆、李亚琳、秦云荣、曹江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本案从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秦云荣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由于,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但请求过高部分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虽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供相应票据,鉴于本案被告人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确实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本案各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酌情予以支持。

  法院遂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叶晓林、叶增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卢振新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判处被告人叶欣帆、秦云荣有期徒刑各六年;判处被告人李亚琳、曹江所有期徒刑各二年。同时,判令七名被告人分别连带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6.8万元。

快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快讯:
  • 下一篇快讯:
  •  相 关 话 题  网 友 评 论
    河南省长李成玉称将保障艾滋病人就业
    河南拟种300万亩能源林可年产30万吨柴油
    河南发现奇怪山坡:雨后水往高处流(图)
    河南淅川拐卖儿童案告破9人获救
    河南淅川拐卖儿童案告破9人获救
    河南许昌六旬老人17年资助400名贫困生
    河南焦作150多名孤儿先后被老外收养
    河南洛阳设奖金鼓励受害人抓嫌犯
    河南6名警察杀人案终审维持原判
    河南农民工勇救落水者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声明:本网站主要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关信息,现从有关网站(页)转载您的文章,如果您有何异义,请在浏览到文章当日内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谢谢!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24小时值班电话:3321199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