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首页 | 本地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法制 | 真情 | 奇闻 | 财经 | 体育 | 军事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快讯 >> 法制 >> 正文
站 内 广 告
热 门 分 类
固顶快讯 2006两岸祭孔大典
固顶快讯 济宁市市中区首届邻居节启
普通快讯 发改委司长许勤挂职担任深
推荐快讯 济宁直播56名“一把手”
推荐快讯 首届“感动济宁”十佳人物
普通快讯 重庆开县小学教师3年强奸1
推荐快讯 中钢拟在山东嘉祥建多晶硅
普通快讯 14岁少女成色情按摩店领班
推荐快讯 中华文化标志城建设要分两
普通快讯 广东省公安厅100名重点追捕
推 荐 导 读
推荐快讯 山东省泗水县域经济“满园
推荐快讯 山东汶上公开招录百名医疗
推荐快讯 山东邹城残疾人制造“奥运
推荐快讯 山东济宁已关闭淘汰落后立
推荐快讯 第九届高博会九月亮相山东
推荐快讯 山东济宁建立鲁南煤化工研
推荐快讯 山东泗水四个旅游项目进展
推荐快讯 山东邹城:优抚对象喜办医
推荐快讯 山东济宁上半年现房销售增
推荐快讯 济宁93家屠宰点供应“放心

汕头海关查获估值逾6700万元野生动物(图)

来源:新浪网 点击: 更新:2008-3-26 10:12:56
汕头海关查获估值逾6700万元野生动物(图)查获野生动物现场。
汕头海关查获估值逾6700万元野生动物(图)查获野生动物现场。

  本报汕头讯 (记者陈正新 通讯员涂登科、黄勇哲摄影报道)昨日,汕头海关正式向媒体公布了该关首次查获的走私野生动物大案的详细案情(详见本报2月22日A26版)。一次性走私入境近万只珍贵野生动物的大案,数量之多实属罕见。记者了解到,这批被走私入境的珍贵野生动物,其中的绝大多数都已经被深埋处理。

  深夜查获野生动物走私大案

  从汕头海关披露的案情来看,在2月1日,汕头海关的缉私人员接获情报:几十名搬运工聚集在汕头市澄海区莲下南湾丹锋沙场内。春节来临了,寒夜里如此多的搬运工是要在这个隐蔽的沙场里装卸什么物品呢?缉私人员很快了解到,在这个沙场的码头已停有一艘无牌渔船,搬运工正在从船上搬卸袋状和箱状物品。根据这样的情报,缉私人员判断这可能是一起走私野生动物的案件。

  在汕头海关缉私局领导的组织部署下,一次海陆联合查缉行动展开了。当晚10时许,严阵以待的缉私警察在汕头市金鸿公路成功拦截了一辆装满货物准备离开的“粤DT0716”号厢式货车。

  与此同时,执行海上查缉任务的人员利用摩托艇穿梭在大风浪的海上,当晚10时45分在丹锋沙场成功截获一艘“三无”铁壳渔船和“粤DS1921”号货车一辆。

  缉私民警很快通过现场证明这确实是一起走私活体野生动物的案件,经清点后,海关人员共缴获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圆鼻巨蜥5776只,属于国际公约二级保护的马来西亚闭壳龟260只及眼镜蛇1170条,属于“三有”动物的亚洲巨龟370只,估值约6700多万元。

  这是汕头海关关区历史上首宗查获的走私野生保护动物大案,数量之巨实属罕见。

  大部分野生动物已被深埋

  海关人员同时透露,当缉私警察查获这批近万只珍贵野生动物时,由于走私进境时间过长,其中的大部分已经奄奄一息,有部分已经死亡。通过联系汕头市林业局,被查获的这批野生动物被全部移交该局处理。随后,汕头市林业局依照规定,将所有的1170条眼镜蛇焚毁,将大部分巨蜥的活体和死体以及龟的尸体作深埋处理。

  早在2000年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清晰地列出了二百余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珍贵动物名录,规定了对珍贵动物实施走私行为的惩处标准:走私巨蜥达到4只即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在这一次被查缉的圆鼻巨蜥就多达5776只,可见这起走私行为的恶劣程度。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快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快讯:
  • 下一篇快讯:
  •  相 关 话 题  网 友 评 论
    浙江北仑海关截获243件限制出境文物
    青岛海关查获案值773万元粮食走私出口案
    上海茂盛集团副总裁称刘根山案与上海关
    广东汕头警方侦破三宗持枪抢劫案件(图)
    男子腰缠大量钻石金银饰品被海关截获
    青岛海关将三万吨非法进口铜矿渣退运出
    香港海关在机场查获约3.5公斤海洛因
    昆明海关查获涉嫌走私洋酒1440瓶
    香港海关破获今年来最大宗电子产品走私
    海关总署出台14项措施推进滨海新区开发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声明:本网站主要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关信息,现从有关网站(页)转载您的文章,如果您有何异义,请在浏览到文章当日内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谢谢!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 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 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邮箱: web@jnzc.net
    客户服务客服QQ2219600    技术支持技术QQ2150180    合作与发展 合作与发展QQ2157026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