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首页 | 本地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法制 | 真情 | 奇闻 | 财经 | 体育 | 军事
 您现在的位置: 济宁之窗 >> 快讯 >> 国内 >> 快讯正文
站 内 广 告
热 门 分 类
固顶快讯 济宁市市中区首届邻居节启
普通快讯 16岁少女流产后跳楼自杀 留
普通快讯 河北承德涉黑大案昨日公审
普通快讯 搬尸工为抢生意将尸体运出
普通快讯 无业游民假冒县委书记签名
普通快讯 中石油主要领导调整 蒋洁敏
普通快讯 白血病女孩拍下没有新郎的
普通快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通
普通快讯 婚车追尾
普通快讯 王光美追悼会在八宝山举行
推 荐 导 读
推荐快讯 济宁将组织民企赴法招商其
推荐快讯 组图:南京玄武湖莲花广场
推荐快讯 济宁市中区兴唐金茂大厦发
推荐快讯 四川省两起交通事故共致10
推荐快讯 两女孩村边公路走失家长希
推荐快讯 无牌照轿车将中学生顶在车
推荐快讯 女子不堪成才重负走捷径做
推荐快讯 少女会网友险遭强暴跳下5楼
推荐快讯 两名女孩为看真人秀安排男
推荐快讯 犯罪团伙多次抢劫强奸夜行

人大常委会建议企业所得税法提交人大会审议

来源:新浪网 点击: 更新:2006-12-29 10:54:17
人大常委会建议企业所得税法提交人大会审议

  十二月二十四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作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议案说明。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孙宇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分组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现在提请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注意了保持改革开放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了中国的现实情况以及企业和财政的承受能力,主要内容基本可行。此事酝酿已久,目前出台时机也比较成熟。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根据 “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十分必要的。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已经有五百四十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十六件议案要求制定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此次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符合“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精神,遵循了国民待遇原则,指导思想是正确的,主要内容是可行的。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将新的税率确定为百分之二十五是适当的。由于法定税率降低了八个百分点,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因此,总体上看,企业的实际税负是下降的。针对外资企业税负略有上升的情况,新税法对老企业采取了一定期限的过渡措施。从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看,由于

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是很大,国家财政能够承受。草案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百分之二十的照顾性税率,有利于扶持小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草案整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是必要的。通过整合,新的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更加明确,重点也更加突出。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税率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节水、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照顾弱势群体等,这对建设

节约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对老企业实行过渡性照顾是必要的和可行的,有助于缓解新税法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而统一和规范税前支出扣除办法和标准的做法,则有利于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和成本费用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促进公益性捐赠和公平企业税负。(完)

快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快讯:
  • 下一篇快讯:
  •  相 关 话 题  网 友 评 论
    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统一企业所得税法十
    湖南麻阳县两人大代表因不作为被罢免
    机器人大奖
    法律委建议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交全国人
    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举行 将审议多部法
    物权法草案有望明年3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开幕
    人大常委会今日将首次审议企业所得税法
    郑州市规定人大常委会可撤销副市长职务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声明:本网站主要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相关信息,现从有关网站(页)转载您的文章,如果您有何异义,请在浏览到文章当日内来电或来函说明,本网页随即停止转载和使用。谢谢!

    本站部分内容由用户或网友提供 济宁之窗不承担由于内容的合法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权益 请来电或来函告知 本站将立刻停止使用
    Copyright © 2002-2006 济宁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Tell:2283611 2283612 服务 web@jnzc.net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10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