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据中国人事报消息,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同时吸收了近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公务员考核政策措施,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的规定。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规定》对年度考核的程序作了明确要求:先由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