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昨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清华、人大两位法学教授分别被任命为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和二分院的副检察长。
北京市检察院院长慕平表示,这是北京近五年来大学教授首次“入阁”市级检察院。
两教授可参与检察院办案
在昨日关于检察系统数十人的任免事项中,市检察院一分院和二分院的副检察长职务引人关注。其中,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光权被任命为市检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担任市检第二分院副院长。在做提请任命的说明时,慕平称,为贯彻法学专家、教授在检察机关挂职的相关精神,做出了此项选择。
接受采访时,慕平表示,两位教授的人事档案仍留原高校,工资待遇由高校负责;在检察院为兼职,不占用编制。两名副检察长可以参与学校的教学,也可以参与检察院的办案工作。具体两方工作时间没有严格限制。这种模式将于明年底之前,推广至全市18区县检察院,所有区县检察院都将配备一名法学专家的副检察长。
兼职副检察长促进检学结合
慕平认为,教授兼副检察长的双重身份,并不影响任何一方面的工作,反而促进检学结合。
他表示,教授担任副检察长,增加了检察机关在法学理论研究方面的力量,也增加了检察机关在专门业务工作方面研究的深度。同时,此举搭建了检察机关和学校、研究机构等平台之间的交往,促进检学结合和学术研究的沟通,这样对学校和检察院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此外,针对检察系统有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研究生等年轻人,各方面能力比较缺乏,专家型副检察长可以给检察院组织一些培训。
慕平透露,1994年,海淀区检察院在全国司法系统最早聘用学者任副检察长,黄京平正是身跨学术和一线的副检察长之一。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蒋彦鑫 郭少峰 张太凌 李立强 薛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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