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了解到,截至2005年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现在,任何自然人无论在国内任何地方、也无论在哪一家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和还款记录,或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审查人员均可在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后,进行查询、实现共享。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介绍,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启了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目前每天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已达到11万笔左右。“目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将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贷前审查的固定程序,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很可能会被银行拒绝贷款。”
仅仅存取款银行信用是空白
据苏宁介绍,个人征信系统里收集的主要是个人在银行的借贷信息,比如消费贷款、办理
信用卡、信用保证等,据了解,银行的结算账户,例如工资卡等信息也会入库。但如果是仅仅在银行办理了普通借记卡的市民,平时和银行只是发生存取款关系,其银行信用状况则完全是空白
央行负责人表示,个人应当尽早建立信用记录,简单的方法是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例如可以向银行申请信用卡。“需要澄清的是,不从银行借钱不等于信用就好,因为没有历史信用记录,银行就失去一个判断信用状况的便捷方法。”
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也将进数据库
苏宁表示,这个数据库将要覆盖的目标人群是全国所有公民。随着数据库建设的逐步推进,今后社会保障信息、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信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