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06本网讯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一些具有一定实力的跨国企业为了占领市场,纷纷在我国各地设立分公司,实现跨区域经营。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增多,给税务机关日常税收管理带来了挑战。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联合税务审计机制,使我国涉外企业税收管理水平迈
上新台阶。
一是探索和建立有效的跨区域经营企业的税收管理模式。针对企业总分机构在会计上分别实行独立核算,在所得税缴纳方式上实行各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由总机构合并会计报表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难以了解和监控各地分支机构的财务和纳税情况,而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偏重流转税的审核,总分机构税务机关之间缺乏信息反馈机制,出现税务机关管理的漏洞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明确了对跨区域经营并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涉外企业实施联合税务审计。从而,以税务审计为突破口,进一步规范涉外企业税务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对跨区域经营涉外企业实施跨区域联合税务审计。2004年,总局直接牵头组织实施首户涉外企业所得税联合税务审计工作,在相关8个省市税务局通力合作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796万元,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滞纳金合计686万元外,更重要的是为建立有效的跨区域经营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目前,在总结该户企业联合税务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又组织实施对另外两户涉外企业的跨省市联合税务审计。并且,各省市税务局均按照联合税务审计办法,积极尝试和探索,通过加强区域间的税收管理协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是对在同一地区经营的涉外企业实施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税务审计。对国税和地税部门共管的涉外企业,在《涉外企业联合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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