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图[2006-03-29]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表示,中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伴随金融管制的放松。
吴晓灵指出,为减少金融压抑,我们的政府应从对风险偿付承担过多责任中摆脱出
来,通过立法实现对投资人的有限偿付。我们的监管者应允许各类金融机构运用国际金融市场上成熟的金融产品,为企业和投资人服务。
对于吴晓灵副行长所言,笔者深以为然。实际上,放松管制早已成为金融业继续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
严格的金融监管产生于1929年到1933年的全球经济大危机之后。在当时的特定背景下,金融管制对维护市场信心、保护经济安全以及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监管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其一,监管成本日渐提高;其二,造成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大大降低;其三,削弱了本国金融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在认识到了管制对于金融业发展的阻碍之后,1983年,美国取消了利率管制。1994年,结束了关于跨州经营和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1999年11月,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开创了金融发展的新纪元。
放松金融管制,大大推动了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业间的并购,并加速了其金融业海外扩张的步伐。以英国汇丰银行为例,它通过一系列的购并活动,如今已经成为一个拥有6500个分支机构、遍布五大洲79个国家的全球性银行。与此同时,处在严格管制下的中国金融机构,还不得不靠财政注资来为其化解风险。这样下去,不仅会阻碍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也会影响
中国经济的发展。吴晓灵副行长的担忧正在于此。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金融的管制已经形成系统的体系。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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