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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集中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行为“漫步”高速路罚款50元 |
本报济宁8月31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宁市交警支队京福高速公路大队获悉,为给京福高速公路打造一个安全畅通的行车环境,切实减少辖区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现象,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该大队将从9月份开展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上高速将被罚款50元。 济宁市交警支队京福高速公路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等其他设计最高时速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但高速公路通过的一些村的村民无视自身生命安全违法上路,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乱停,导致部分高速公路交通隔离设施破损严重,造成安全隐患。 为了明确责任划分,该大队领导与民警签订安全责任书,大队领导与民警签订安全责任书,辖区路段负责民警又与沿线各村委签订交通安全倡议书,而村委干部又与村民们签订责任宣言,层层明确责任,交通安全人人有份,人人更有责。该大队还印制了大量的宣传资料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单,向沿线村民、学生免费发放,提醒他们珍惜生命,不要漠视生命安全。同时,辖区路段巡逻人员利用喊话劝说行人离开高速公路。对于首次违法上高速公路的行人,交警将登记姓名、所在村庄,批评教育之后放行;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上高速路的行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甚至更高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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