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泗水县农村教师在领取2007年12月份工资时,会发现工资卡上多出了180元。原来,这是该县为农村教师发放的生活补助。共为3022名教师发放了累计38万余元的补助。
该县突出教育优先,在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的同时,把落实教师待遇,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为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年轻教师、优秀教师到农村教学一线工作,均衡城乡教育资源,使偏远农村的孩子同样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以推进泗水教育健康、协调发展。从2007年10月份起,泗水县城乡教师工资待遇将普遍上调。其中,农村教师月均增资245元,县直教师月均增资155元。增资后,全县乡镇教师月人均工资1030元、县直教师月人均工资1130元。工资增幅为:乡镇31%、县直21.5%。全县用于增加教师工资的财政支出为:乡镇每年2041万元、县直每年412万元,合计2453万元(含医疗、养老保险)。同时,泗水县还将乡镇教师工资全额归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真正实现教师工资县级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发放,并统一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使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在保证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同时,泗水县将逐步实现乡镇平均工资略高于县直工资水平。该县还实行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倡导城镇教师到农村定期服务,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师培训。鼓励城区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到薄弱乡镇、山区学校自愿支教,支教期间教师的工资、人事、编制关系放在原单位,期满后可直接回原单位任教,对自愿支教的骨干教师在晋职、评优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
该县在将全县教师工资收归县财政管理,实现了全县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并且统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的基础上,目前又落实了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镇驻地教师每人每月15元、非镇驻地教师每人每月45元的标准从2007年9月份进行了补发。同时还为全县54名走教教师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了走教补助。(通讯员
王瑞卿 乔锐 杜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