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2007年,济宁市所有县市区已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人口达到566.39万人,参合率94.15%,比2006年提高6.35个百分点,分别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9和3个百分点。
据了解,济宁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由最初的20元大幅提高到50元,五年累计筹措资金45956.95亿元,并累计为参合农民报销补偿资金29419.46亿元,受益率达到64.02%。
目前,济宁市创新推行的新农合“四统四定”管理模式,通过实施市县两级分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参合农民自主选择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对16种农民群众常见病、多发病限价收费、强化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监督等措施,确保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的科学规范合理,并确立了7家市直定点救助医疗机构,对城乡困难居民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记者
周远 通讯员 钟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