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经营服务环境,济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济宁市委就深入开展2008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下发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纳入文明济宁建设、和谐创建活动中,切实抓出成效。要强化社会管理,加强商贸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强化社会信用意识,打击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重点打造“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制假“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重点巡查监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相关重点活动:围绕服务三农,组织“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价格法》和《反垄断法》宣传,3·15期间,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省里举办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知识竞赛,加强商标保护,打击假冒商标行为;开展“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和谐优质服务迎奥运行动”,为群众购物、旅游等提供优质服务;着重抓好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评选表彰全市价格诚信单位;各地要在商业聚集区精心组织示范街创建活动,建立起代表城市水平的商业街区,构建诚信商圈,打造城市品牌;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引导商业企业注重建章立制,完善防假、识假、打假机制,以严格管理和企业自律促进文明经营。各地要把示范街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此基础上,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把“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纳入信用等级监管体系。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设立举报站、投诉台和流动执法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65”打假举报质量投诉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以及“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通知同时指出,各新闻单位要切实加大对“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3·15以及春节等节日期间,宣传报道要相对集中,形成声势。要进一步强化对生产及商贸企业制假售假和失信行为的舆论监督,努力为开展好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