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8日)从济宁市民政局获悉,为更好地保障孤儿的生存和生活,泗水县在将部分孤儿纳入低保范围的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孤儿全部纳入“ 五保”范围,同时建立孤儿收养和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
为彻底了解全县的孤儿和流浪儿的基本情况,泗水县于 2007年9月对全县孤儿、 流浪儿进行了普查,经普查全县共有173名孤儿,其中,城镇户口两人,农村户口 169人,弃婴两人。为保障贫困孤儿的生存和生活,泗水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县孤儿进行了救助。为两名城镇孤儿办理了城市低保,每人每月享受低保金110元;为农村孤儿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并为部分农村孤儿办理了农村低保;对两名弃婴采取了家庭寄养的养育模式,每人每月补助500元生活费。同时协调济宁民盟、 济宁市慈善总会开展了以“ 手牵手、情系情、心连心”为主题的关爱贫困孤儿结对救助活动,今年共救助 91名贫困孤儿,每人救助 300 元。
由于该县农村孤儿相对较多,在目前没有社会(儿童)福利机构的情况下,为更好地保障农村孤儿的生活,泗水县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享受分散供养待遇(每人每月 125元 )。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发展孤儿福利事业。(郭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