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药监局获悉,即日起到2008年奥运会闭幕期间,济南药监部门将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严防兴奋剂滥用。除胰岛素外,零售药店严禁销售兴奋剂药品。
19日,济南市药监局发布今年第二号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即日起一直到2008年奥运会闭幕期间,省城所有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增加经营范围手续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再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含胰岛素)。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除胰岛素外的其他肽类激素。
2008年1月至4月,各药品经营企业应对本企业经营的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进行清查,对其包装标识或说明书未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立即退回。
济南市药监局提醒市民,购药时仔细查看兴奋剂目录所列品种,确实因病需要服用的,要凭医生处方购买。如发现违规销售兴奋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9600111。(完)(记者 李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