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少女菊花被朋友骗到外地,一伙人不顾她的哭喊,将她送到桑拿房出台。后来幸亏有老板娘同情,给她路费逃回了老家。
男子A:我把一个女孩弄丢了
今年4月30日上午8点,倪兵到溧水县公安局晶桥派出所投案自首。他交代,4月5日
他骑车摔坏脚在家,在句容混的兄弟董军发信息叫他去玩。正好朋友孙林来看望他,他俩便打电话给另一个在句容的朋友钱玉。第二天,他们就乘车去了句容。钱玉对他们讲:“你们下去找几个小妹头上来卖淫,挣的钱给点给她们,上家拿一点,拉皮条的拿一点,剩下的我们分分。”于是,他想到菊花是个人选。没想到,几天后听说菊花从桑拿房跑了。
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立案侦查。不久找到了“失踪”的菊花,原来菊花逃回家后,一直躲着不敢出门。其他两个犯罪嫌疑人董军、孙林相继被捕,只有钱玉仍在逃。
男子B:你不当小姐见了就打
菊花说:在句容的第二天早上,我说不肯出台,钱玉就用杯子砸我,还说他是通缉犯。中午在KTV里,三个卖淫女喊我到门口,劝我做小姐,我不肯。钱玉就把我带到隔壁一个房间,开始拳打脚踢。他抓住我的头发讲,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不然在溧水见一次打一次,我爸妈也没有好日子过。我被打怕了,只好答应了。
男子C:当小姐好赚钱好嫁人
24岁的董军归案后如实交代了罪行,他说:菊花被带来后,我安排他们三人在宾馆住下。第二天早上,我将菊花喊到门口做思想工作。后来,钱玉来了和我们一起吃饭,吃饭时,菊花哭了,我上前打了她一个嘴巴。
董军交代:正好有一个人开玩笑说,菊花喜欢孙林!我就说你好好地干,挣了钱回家去结婚,以后跟了孙林没有人敢动你一根汗毛。
男子D:你当小姐以后我娶你
27岁的孙林说:在KTV里,大家都在劝菊花,钱玉还打了她都没有用。钱玉便让我做菊花的工作。因为在去KTV的路上,菊花曾悄悄让我保护她。我对菊花说,你假装答应,以后有机会再跑,跑不掉,做了那种事,我娶你做老婆。菊花同意了。不久,钱玉给我和菊花单独开了一个包间,菊花哭了,我搂着她,和她发生了关系。
少女菊花:听信花言巧语后悔终身
菊花告诉检察官,4月14日晚上,董军把她交给了拉皮条的,送到宾馆。第一个客人是45岁的男子。她称是被逼迫的,那个男子只是和她聊天,最后给了她100元小费,给了拉皮条的200元。第二天,她被送到一家桑拿,晚上被迫与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17号,她又被送到另一家桑拿。18日,她在桑拿里告诉另一名小姐自己是被逼的。老板娘给了她50元路费,她赶紧坐车跑回家。
溧水县检察院认为,董军、孙林、倪兵、钱玉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强迫卖淫罪。2006年9月12日,董军等人被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溧检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